您好,现在琳琳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。被告不出庭的法律规定,被告不出庭的法律后果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1、【失去了答辩权】原告有起诉权,被告则有答辩权,原、被告地位平等。
2、如果被告拒不到庭应诉,他就放弃了为自己辩护的权利,法院可以缺席审理、判决。
3、2、【失去了部分利益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,可以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,进行调解。
4、调解中原告可以对自己的主张适当让步。
5、调解结案的案件,有助于当事人各方更好地消除对抗、化解矛盾。
6、而被告不到庭的案件,是不能调解的,从而被告也就彻底丧失了原告给予的让步利益。
7、3、【增加了相应的费用】由于被告玩失踪,法院必须要公告送达,开庭传票一次,判决一次,两次公告费必须由被告承担。
8、如果被告到庭,则不会产生这笔费用。
9、另外还有可能产生的费用有鉴定费、评估费、律师费、诉讼费等。
10、4、【被强制执行】被告不到庭,自然也不会自动履行法院判决。
11、所以原告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,被告的财产会被查封、冻结、扣押,损失会扩大。
12、并且这一过程中产生的执行费、拍卖费、鉴定费等等也都由被告承担。
13、5、【部分权利受到限制】如果被告拒不执行法院判决,还有可能被拘留。
14、也可能会被禁止坐飞机、坐动车、出国旅游等高消费,严重影响到被告的生活质量。
15、6、【有可能被列如不 诚信名单】如果你恶意不履行法院判决,还会被列入不诚信名单,那将对你的生活和工作大大不利。
16、扩展资料:我国《民事诉讼法》(2012年修正)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:“原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按撤诉处理;被告反诉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17、”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:“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18、”但是被告必须到庭的,可以拘传。
19、依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零九条:“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,经两次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可以拘传。
20、”所说的必须到庭的被告,是指负有赡养、抚育、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。
21、见《民诉意见》112条: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,是指负有赡养、抚育、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。
22、给国家、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,如其必须到庭,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也可以适用拘传。
23、参考资料:缺席判决-百度百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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